您好,根据江苏省的相关政策,退休教师去世后,其家属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 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发放。2. 抚恤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发放。3.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遗属,可以按月领取生活困难补助。4. 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退休教师去世后,其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5. 住房补贴:退休教师去世后,其住房补贴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以上待遇需要家属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具体标准和程序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