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且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那么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要求劳动者辞职,更不能强迫劳动者自愿辞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让你们自愿辞职,且没有合理的补偿,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你们可以拒绝,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要求你们辞职,你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住,你们有权利要求合法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建议你们收集好相关证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