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若未申请,员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自行申请。
(二)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医疗费按相关工伤保险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和原来一样;构成伤残的,按伤残等级支付补助金等,具体结合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