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被迫离职的证据,像单位的调岗降薪通知、辞退邮件等,这是维权的基础。
(二)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按规定,被迫离职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年的给半个月工资;若单位违法解除,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金,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
(三)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