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明确工资数额,劳动者可主动与用人单位重新协商,确定具体工资金额、构成及发放时间等内容。
(二)若协商不成,查看单位有无集体合同,有集体合同则按其规定执行劳动报酬。
(三)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工资。
(四)不存在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