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写申请,向用人单表明你自己根据劳动法之规定,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条参考: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注意此法条规定是“应当”,不是可以,也就是按照你的情况,如果你没有反单位纪律,单位应该跟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是违法的。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