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遇到公司加班无加班费情况,可依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在解除合同后,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员工要注意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加班证据,通过协商或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