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职工产假期间收到裁员通知,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女职工可协商、投诉、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发出裁员通知,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女职工有两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一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获得产假期间及后续的正常工资;二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在类似事件中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