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追讨工资要留意时效规定。若选择劳动仲裁追讨,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若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
(二)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在知道权利受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三)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应尽快采取行动维权,避免错过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