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签合同赔偿,员工可按照自己在餐馆的工作时长,从入职满一个月起至满一年这段时间,要求餐馆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二)若餐馆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员工可根据工作年限主张赔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且餐馆需按此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员工先尝试与餐馆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达成一致。
(四)若协商不成,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餐馆的违法行为。
(五)也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