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单位协商。直接和单位沟通,要求他们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支付款项,这一方式较为便捷。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该部门有权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款项。
(三)申请劳动仲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证明协议存在、单位未付款的相关证据。
(四)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要求单位支付款项及可能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