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管辖分多种情况,政策性房屋买卖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普通房屋买卖若有有效约定依约定管辖,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政策性房屋如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房屋买卖纠纷,实行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便捷性和专业性。而对于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当事人对管辖进行了明确约定且不违反相关管辖规定,则按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就按照合同纠纷一般管辖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要结合合同标的及实际履行情况来判断。若遇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