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法院因房屋性质而异,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有合法管辖协议则依协议确定。
法律解析:
对于政策性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类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房屋,其买卖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是为了便于法院处理涉及政策保障性质房屋的相关事务。而普通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若没有管辖协议,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有合法有效的管辖协议,则按协议确定管辖法院,合同履行地通常按交付不动产所在地等确定。在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时,由于管辖法院的确定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纠纷能在正确的法院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