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若单位逾期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申请时要提供证明与单位劳动关系的材料。
(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获取赔偿:根据伤残等级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费用,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四)解决争议:与单位就赔偿产生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可起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