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劳动仲裁超期未审结时,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因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通常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若案情复杂经批准可延长十五日,逾期未作出裁决,劳动者就可走诉讼程序。
(二)去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仲裁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像受理通知书、超期未审结说明等,以此证明已完成仲裁前置程序,符合起诉条件,保障自身权益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