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表达支付工资诉求。
(二)协商无果,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借助其权力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注意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交书面申请。
(四)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若用人单位存在转移财产、逃匿等逃避支付工资行为,或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可依法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