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继续使用门面房土地,土地使用者要在40年使用年限届满前,前往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获得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若不打算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因公共利益需收回土地),要做好土地使用权被国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被国家无偿取得的准备。
(三)由于各地到期后处理政策不同,建议密切关注当地具体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