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没有统一固定值,通常根据定价方式,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具体如下:
- **政府指导价**:适用于未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普通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等小区。当地发改委会同住建部门会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划定物业费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物业需在规定区间内定价,并到主管部门备案。例如四川泸州龙马潭区会按服务等级划分前期物业费指导价,明确最高限价,新进入前期物业阶段的小区需严格执行。
- **市场调节价**:适用于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物业费标准由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并写入物业服务合同。若要涨价,必须经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且获得法定比例同意,同时还要公示表决结果和新的服务标准。
此外,部分地区还规定了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如房屋连续空置满6个月,提前报备可享3-5折优惠,江苏苏州、山东济南等地空置达标后需缴纳原价70%物业费,甘肃兰州空置半年可直接减半收取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