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就以该约定地点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所以签订合同时,劳动者要留意工作地点的约定条款,确保明确清晰。
(二)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劳动者需保留好能证明实际工作地点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盖章地址、工资发放银行所在地对应的工作地等,以便确定履行地。
(三)有多个工作地点时,劳动者应记录好每个工作地点的工作时间和任务安排,明确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地点。
(四)在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要清楚自己实际工作的地点,了解这里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