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支付需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进行,碰到节假日或休息日,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且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
(二)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即算拖欠工资。当遇到拖欠工资情况,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
(三)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单位要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