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离职后遇公司欠薪,可先尝试与公司协商,和平解决欠薪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介入调查处理。
(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四)由于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