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且工资拖欠超三月,劳动者可就未签合同期间主张双倍工资。劳动者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若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工资拖欠,劳动者不能主张双倍工资,但可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劳动者先与单位沟通,明确支付时间,若单位不履行,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