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工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可先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常规途径维权。
(二)若发现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资,或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民工可向司法机关反映,追究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
(三)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除追究单位责任外,民工可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