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试用期间单位不帮交社保,劳动者可通过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申请劳动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这意味着,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单位在试用期间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当单位未履行该义务时,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明确告知其法定义务,要求补缴。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其有权核查督促单位补缴;申请劳动仲裁,可要求单位补缴并承担赔偿责任;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若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复杂情况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