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在后十年没有休息,是可以索要节假日加班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若你仍在职,可随时主张;若已离职,则需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索要加班费的申请。
不过,劳动者需要对加班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可提供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