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一个星期被辞退,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工资,是否有经济补偿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 **工资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只工作了一个星期,劳动者也有权获得这一周的工资,用人单位应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并支付,通常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
- **经济补偿与赔偿**: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合法理由辞退,且能提供充分证据,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工作一周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赔偿金则为一个月工资。
- **维权途径**: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和相应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维权时,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和辞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