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班伤害事故与一般学生教育教学时段内发生的伤害事故,是有很大不同的。如果学生托管机构有过错,学生托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是家长打伤的,先由打伤他人的孩子家长承担责任,在伤害过程中,如果托管机构没有尽到制止以及及时处理等义务,那么托管班应当承担补充责任。晋级托管六管中将管安全放在第一位,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同时托管这种委托监护关系是基于《民法总则》和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协议所确定的私法范畴的监护职责和义务。在这种托管各责任主体之间的关联关系不同。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父母如果想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托管班,则必须与托管班达成明确的委托约定。没有明确的委托约定,不能推定托管班已经接受监护人的委托。托管班作为履行监护职责的被委托人,对被托管的小朋友受到伤害承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其尽到委托监护职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