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有权利拒绝超过36小时的加班安排的。按照法律规定,要是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方面有需要,得先和工会、劳动者协商之后,才能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来说,每天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个小时。要是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最多也只能延长3个小时,而且每个月累计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36个小时。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个规定,强制员工加班,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对用人单位发出警告,责令其改正,还可能会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这里有个重要的点要注意,员工拒绝超过36小时的加班,这并不属于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拒绝超36小时加班,就对员工进行处罚,或者解除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大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不合理的加班要求,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