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不是一审,它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前置步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要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那天起,45天内给出结果。要是案情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能延期并且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的期限最多15天。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从受理到出结果,最长不会超过60天。要是超过时间还没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就可以就这个劳动争议的事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仲裁庭在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如果有一部分事实已经查清楚了,就可以先对这部分作出裁决。
当事人得留意仲裁委的通知,及时掌握案件的进展。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