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店铺会出现不与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还提前辞退员工的情况,员工其实是有机会拿到相应赔偿的,下面来详细说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老板从开始雇人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到一年,都没和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那员工就可以要求老板每个月多给一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工作满一个月开始,员工就能理直气壮地要双倍工资,不过最多只能要十一个月。
再说说辞退赔偿的事儿。要是老板辞退员工的理由,不在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范围内,那这种辞退就是不合法的。这时候,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在店里上班;要是员工不想干了,或者合同没办法再继续履行,老板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店里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老板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老板要给半个月的工资。
但要是员工严重违反了店里的规章制度,老板按照法律规定辞退员工,就不用给赔偿金了。
如果遇到这种事,员工可以先心平气和地跟老板谈赔偿问题;要是谈不拢,就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去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