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散后员工不愿转岗,有这些处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部门解散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也就是转岗)谈不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不愿转岗的话,可以跟单位协商。跟单位说明自己对原岗位很熟悉,也做了不少贡献,转岗可能有不利影响,争取让单位维持原合同,或者给其他合理补偿后解除合同。协商成功,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协商没成功,单位强行转岗,员工可以拒绝。单位要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是违法解除,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要是单位既不解除合同,也不恢复员工原工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