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无故解约的情况并不少见,这里面的赔偿门道可得搞清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单位能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用给经济补偿的。但要是没理由就把人开了,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单位给赔偿金的。
赔偿金怎么算呢?其实就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干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是试用期,一般工作都不满六个月,所以单位得给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的两倍,也就是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要是遇到这种事,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好好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拢,也别慌。可以收集一些有用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