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就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要是女职工有重大过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有这些情况: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有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来后还不改正;用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让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导致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要是用人单位错误地认为女职工有重大过错,把怀孕女职工辞退了,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用人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