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来发工资,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都有明确规定,企业得重视,不然容易有税务风险。
从税务角度看,增值税方面,如果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一般要视同销售服务来处理。但要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那就不用这么处理了。关联企业无偿借款属于无偿提供贷款服务,所以通常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要是企业和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导致企业或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所得额减少,税务机关有权用合理方法调整。不过,要是企业能证明无偿借款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双方实际税负一样,没让国家总体税收收入减少,就不用纳税调整。
会计处理上,出借方把钱借出去时,要在账上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借款方收到钱,要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借款方用这笔钱发工资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
为避免税务风险,关联企业得做好相关文件准备,证明借款行为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比如签个借款合同,在合同里约定好合理的借款期限和利率。同时,企业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会计核算,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