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欺骗签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它的效力是不确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一方用欺骗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合同,那受欺骗的一方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撤销这个合同。这意味着,受欺骗签合同的时候,受欺骗的一方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2、要是受欺骗的一方没有去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那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双方都得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自己的义务。但要是受欺骗的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被欺骗的一年内(如果是重大误解的情况,是九十日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并且经过审理认定确实存在欺骗情况,那么这个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3、合同被撤销以后,因为这个合同得到的财产,要返还给对方;要是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就得按照一定价格进行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所以呢,受欺骗签订的合同不是直接就无效的,而是可以撤销,它最终有没有效,得看受欺骗的一方是否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