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合同,而是要延续到这些特殊时期结束。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不用马上签新合同,原合同会自动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这段时间,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理由,和孕妇解除劳动关系。
要是单位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违法终止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要是女职工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单位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职工赔偿金。
等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要是双方都想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可以商量续签合同。这时候双方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来约定合同条款。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有些用人单位以为合同到期就能终止和女职工的劳动关系,这是不对的。女职工遇到这种情况,要知道自己的权益,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