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呢?这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的。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要是工作了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单位就得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不同的解除情形,补偿规则也不一样。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为单位经济性裁员、破产等原因解除合同,单位就得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但要是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一般就没有经济补偿了。不过,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过错,比如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还是得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