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当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时,劳动者有权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没按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让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把工资支付给劳动者。要是单位过了期限还不给,那就得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不过这里有个前提,就是得劳动行政部门先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单位逾期还不支付才行。
要是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没及时足额发工资,而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工资比较高,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对于劳动者来说,遇到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不要害怕,要收集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自己工作和应得工资的证据,先和单位沟通。沟通不成,就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他们会帮劳动者解决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