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经济补偿是劳动者关心的重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经济补偿情况要看是谁先提出的。
如果是用人单位先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也就是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则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给,支付年限最多十二年。
但要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了。所以,劳动者要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