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的时候,公司提出让员工签保密协议,员工是有不签的选择权的,不过这得看具体情况,判断不签是否合理以及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
要是公司要求签保密协议,是为了保护它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这类合法权益,而且协议内容合法又合理,把保密范围、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讲得明明白白。从法律上来说,公司完全有权利让接触过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这份协议。毕竟员工在工作期间了解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本来就有一定的保密责任。要是员工不签,那就有可能违反这个原则,公司说不定就不给办离职手续,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处理。
但要是保密协议有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保密范围说得模模糊糊,保密期限太长,也没说公司会给合理的补偿。这种情况下,员工完全可以拒绝签。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保密事项时,得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合理的保密协议可能会限制员工找工作的权利等合法权益。
对于员工来说,得综合考虑协议的内容和自己的权益。要是协议合理合法,那最好还是签订;要是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先和公司商量修改。如果怎么商量都谈不拢,那拒绝签订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