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二倍工资”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截止,不过最长支付期限不超十一个月。就像劳动者入职后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单位都没和他签合同,那劳动者能主张从第二个月到第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计算双倍工资差额时,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基数,不包含加班费、非常规性奖金等。
劳动者维权时,得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像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的事,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