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能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自己户籍所在地或者常居住地,找那些经过合法批准、能做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做职业病诊断。
2、能做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得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批准。这些机构得有合适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还有专业人员,这样才有能力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向社会公布本地区能做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
3、劳动者做职业病检查时,要带上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多年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相关材料,保障诊断准确。用人单位也得提供这些相关资料。要是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结合劳动者自己说的情况和其他有关材料来做出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