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三次连续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算。具体来说,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照一年来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就得按照上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外,签了三次连续合同后,劳动者是有权要求和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是单位拒绝签,还终止了合同,这就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得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大家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遇到这类情况时,可以参考这些规定看看自己能获得怎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