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是要给劳动者赔偿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那些情况,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就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是用人单位拒绝续签,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
这种情况下,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给你举个例子,有个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5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能拿到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赔偿金就是17500×2 = 35000元。
要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赔偿这件事上谈不拢,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这些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