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离职补偿的计算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离职当月是否算在离职补偿前12个月里,要区分不同情况。
要是离职当月劳动者正常上班,拿到了相应的工资,那么这个月就得算进用于计算离职补偿的前12个月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给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可要是离职当月劳动者没正常上班,比如请了病假,工资和正常上班时差别很大,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看法是,应该用正常上班拿到工资的月份来算平均工资,这个没正常上班的月就不用算进去。另一种看法是,只要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月份,就算没正常上班,也得算。
为了避免离职时因为补偿计算方式产生纠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商量离职补偿的时候,最好提前把计算方法确定好,白纸黑字写清楚。这样双方心里都有数,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