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竞业协议时,劳动者通常能自由择业。竞业协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能到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能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业务,目的在于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竞争优势。若没签这个协议,从协议角度来说,劳动者就不受竞业限制约定的约束。
但要注意,就算没签竞业协议,劳动者也得遵守法定保密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对工作中知悉的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不管签没签保密协议,都有保密责任。要是劳动者离职择业时,违反法定保密义务,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就可能构成侵权。这种情况下,原用人单位有权利追究其法律责任。
所以,没签竞业协议会让劳动者在择业上更自由,但这不代表能违反法定保密义务,劳动者在离职后仍需谨慎对待,确保不泄露原单位的商业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