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妇女”就是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和“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单位违法解除了,女职工能依法拿到赔偿。
女职工有两种维权办法。一种是让用人单位接着履行劳动合同。从解除合同那天到恢复履行合同期间,单位得给女职工发工资,还要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另一种是,如果女职工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没办法再继续履行了,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女职工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女职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举个例子,有个女职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每个月工资5000元,单位违法解除了合同,她不想继续履行,那单位要给的赔偿金就是5000元乘以3.5个月再乘以2,也就是35000元。
遇到这种情况,女职工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成,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