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动关系里,员工拿走合同却不签收,一般是不被认可的。劳动合同的签收可是有很重要的法律意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好合同后,双方都要各自留一份。让员工签收合同,就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拿到合同,并且知道里面的内容。
2、员工拿走合同却不签收,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方面的风险。打个比方,要是之后员工不承认收到过合同,用人单位可能就很难证明自己已经把合同交给员工了。要是发生劳动纠纷,员工以没收到合同为由,要求双倍工资赔偿等权益,用人单位就可能会很被动。
3、从法律层面来讲,员工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合同签收等手续。要是员工拒绝签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一些办法。比如通过邮政快递给员工送合同,并且保存好相关的凭证;也能在有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的情况下,把合同交给员工,同时说明情况。所以说,员工拿走合同不签收,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正常的合同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