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无故辞退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要求其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假如你在该外资企业工作了18年,经济补偿就是18个月的工资。因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36个月的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你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跟企业协商赔偿的事。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