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几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支付N+1的补偿。这里的N指的是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工作每满一年,企业就要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赔偿。
要是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有一段规定的医疗期,在这个时间段里企业不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等医疗期结束了,员工既做不了原来的工作,企业另外安排的工作也做不了,企业和员工解除合同就得支付N+1补偿。
还有,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比如不能完成劳动合同里约定好的任务,或者达不到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企业给员工培训了,或者给换了岗位,员工还是不能胜任,这时企业可以跟员工解约,但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要是不提前通知,就要额外给员工一个月工资,也就是所谓的“+1”。
另外,当劳动合同签订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像企业迁移、被兼并了,导致原来的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企业和员工商量变更合同内容,但没达成一致,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也得支付N+1补偿。